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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內湖計劃案常見問題釋疑

向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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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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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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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內湖計劃案常見問題釋疑   內湖計劃案常見問題釋疑 Empty周三 3月 04, 2015 10:57 pm

問1:慈濟內湖基地是「保護區」,為何申請變更使用?

答1:
慈濟內湖這塊基地,在民國86年慈濟購入前已經被嚴重破壞,場區裡鋪設柏油路,鐵皮屋林立,髒亂不堪。

此基地名義為保護區,實為破壞區。慈濟希望將它改善為「兼具叢林、生態湖的慈善心靈園區」。

問2:若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通過,會不會讓更多開發業者援用慈濟獲准通過的案例,申請保護區變更使用?

答2:
過去十年間,臺北地區至少已有38個保護區獲准使用。

93年之間,包括文化大學、陽明大學、光武技術學院(現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)……等幾所學校所屬的部份土地為保護區,已獲准做為文教區或學校用地,至於其他保護區做為公共建設的案例也不斷被核准,包括一些商業用途,如北投溫泉保護區的變更案等紛紛通過。
連結:臺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歷年變更統計


問3:慈濟內湖基地的保護區變更,與其他保護區變更有何不同?

答3:
慈濟內湖基地在慈濟購入前已遭破壞。

這個基地除了名義上是保護區,幾十年前就已經是一個破壞區。

問4:聽聞慈濟內湖基地為環境敏感地帶?

答4:
依專業技師調查,沒有順向坡、沒有礦坑、沒有斷層。市政府都委會於99年12月6日之審查會,已釐清基地非位處於活動斷層地帶,基地內不存在潛在順向坡的問題,也並未發現任何地下礦坑。

(查詢網址:http://gisweb.ed.taipei.gov.tw/gisweb/map/index.htm)

問5:慈濟開發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:是否符合適用『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』的條文?

答5:
慈善的投入也是公益經濟的一環,會帶動整體GDP的成長。

公益慈善團體在購置相關物資與用品投入社會扶助的同時,帶動整體社會的善經濟之循環。慈善志業在全世界都是屬於是「公益經濟」,慈善救濟是「善經濟」。
社會福利是國家穩定的最後一道防線,公益團體透過長期給予社會弱勢團體的專業協助,除了提升弱勢族群的經濟條件,同時也是提升富裕階層的心靈富有。
慈濟園區案依法提出申請,將來會由市府都委會依專業及法令進行審查,並非如反對團體所言,慈濟違反法令之規定。

問6:過去內湖淹水原因為何?居民擔心慈濟內湖園區計畫是否有所影響?

答6:
臺北市都委會釐清(99年12月6日),大湖山莊街與慈濟基地分屬不同水系。大湖山莊街一帶的淹水,係屬於大溝溪、米粉坑溪集水區,與慈濟內湖基地的牛稠溪水系不同。
依據98年10月24日臺灣大學工程地質實驗室「內湖大溝溪野外調查報告」,86年之溫妮颱風大湖山莊街淹水原因:『1.大溝溪整治不良。2.中下游排水系統規劃不當、排水功能維護不當。後因政府陸續改善相關排水設施,淹水情形逐漸改善。』顯見過去淹水問題與慈濟基地沒有關係,而慈濟自購入內湖基地後至今,從沒有進行任何的興建與回填工程。

另臺北市政府已經於97年在大溝溪上游設置13萬立方公尺的滯洪池,是臺北最大的滯洪池。

慈濟社會福利與環境教育園區規劃於內湖基地,設置生態滯洪沉沙池,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再配合臺北市政府意見,額外負擔區外之排水,有利協助改善地區淹水問題,承擔大湖地區的部分集水量,以有效降低大湖水位,幫助大湖排水功能,共同為改善大湖地區淹水問題而努力。


問7:慈濟園區的計劃案,對於內湖地區排水的影響是什麼?

答7:
內湖基地的地表面是30年前公車站業者所鋪設的柏油路,並沒有任何滲水、保水之功能。

慈濟計劃將現有的柏油路挖除

園區中規劃採原生種生態綠化,建築規劃中必定會大量植栽草樹,讓雨水滲透入土壤中,讓大地呼吸,並在基地內種植多種誘鳥、誘蝶植物,增加生物多樣性,讓生態 生生不息。以生態設計之滯洪沉砂設施,採多功能(綠化、滯洪、消防、滲透等),設計砌石護岸、生態廊道、草溝排水路排水,增加生物多樣性,讓周邊生態循環 不息。

問8:慈濟為何不把基地開挖成湖?

答8:
慈濟將開闢數個生態滯洪湖,讓園區65%的面積裡,有叢林、草原,及兼具排水、自然景觀的滯洪湖。

這個規劃不只可協助吸納本身及周邊地區之排水,更能提供居民一個兼具生態景觀功能的水保自然公園。慈濟內湖園區將是一個兼具自然生態與慈善愛心的心靈園區。如此規劃將比單純的只開挖成湖,更具多元的功能。。

問9:慈濟是不是要在保護區上蓋大樓?

答9:
對於內湖園區的計劃案,慈濟堅持以生態建築與環境共生為原則,35%的建蔽率外,120%的容積率,以最低度的空間作為慈善愛心使用。

其餘的空間均規劃為公園綠地及景觀生態湖,全區開放,會成為內湖地區的新景點。
慈 濟內湖基地從購買到現在,只有作簡單的修繕,並利用園區現有空間來作為環保教育及救難物資的儲備所。志工們把原本垃圾滿地、骯髒不堪的地面清理乾淨,利用 回收的寶特瓶及環保回收物,佈置的清雅美觀,可謂化腐朽為神奇,不僅沒有大興土木,更積極地維護自然生態,促進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共榮。

問10:慈濟是否利用現有空間就好?

答10:
現況的使用建物皆為民國69年所建,其中許多建物長年以來一直漏水,慈濟人只能以小規模的工程修復,但是建築物安全狀況是需要注意的。

慈濟自購入內湖基地後,至今從未進行任何的興建,現有老舊破損建築物,對應於默默在為社區付出的志工安全,已構成實質上影響。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並經審查通過此變更案前,現地無法進行開發工程,導致水保生態與社會福利功能空間不能進行建設。

問11:慈濟在現有基地已經做了什麼?

答11:
慈濟在內湖基地進行慈善愛心與環保資源回收已十多年,志工利用現有簡陋空間,進行環保回收與教育之工作已經卓然有成。

每年更有上百個國內外的環保團體,包括歐洲多國國會議員都前來參訪,學習慈濟的環保資源回收,是臺灣的環保門面,對促進臺北的環境教育與國際形象有很大助益,未來如有安全並足夠的環境與空間,將能持續地推動環保教育,造福公益。

慈 濟的環保站是身體與心靈的復健場域,中央研究院的博士藉由回收工作,抒解心理壓力,提高職場工作效率;年逾七十歲的老菩薩原本始終彎腰90度,做環保讓身 體站直了;還有人戒菸戒酒改變家庭氣氛;精神疾病患者因為注意力轉移,不再胡思亂想,回歸正常的生活;看似賦閒在家的長輩,因為垃圾分類的成就感,自我肯 定「老有所用」的生命價值。

問12:臺北市政府如何看待慈濟內湖基地?

答12: 民國58年,臺北市擬定景美、木柵、南港及內湖四區內尚無都市計畫地區暫行指定為保護區。50年前這裡是水耕的稻田與菜園,不是湖,也不是溼地,這項地理環境情況,已在都委會獲得釐清(99年12月6日)。

依 臺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,慈濟內湖基地已列為「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」以及「高土地利用潛力區」,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;都委會99年12月做成決議,請慈 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、細部計畫,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、建蔽率……等資料,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。慈濟已經在101年8月 將計劃案送交都委會。

臺北市核准保護區可供使用的項目共有18組及60多種,其中明訂保護區可以作為「社會福利設施」之使用。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 可以辦理變更的;依政府法令規定,都會區的保護區,可以申請進行公共利益之使用,但不以商業利益為目的。 另第八組第七款中:基地面積五○○○平方公尺以上者,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,建築面積二00平方公尺以上者,應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 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。
(http://www.laws.taipei.gov.tw/taipei/lawsystem/showmaster01.jsp?LawID=P13B1005-20111228)
臺北市的各保護區是從民國50年間由臺北市政府劃定,當時的時空環境比起現在差距很大。另依據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「臺北市1/5000土地利用潛力圖」顯示本基地幾乎為「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」及「高土地利用潛力區」。

連結:「保護區」使用法規說明

問13:臺灣的社會福利不是已經做得很好了嗎? 慈濟在這裡將做些甚麼?

答13:
內湖是一個高度經濟發展的地方,居民們可以透過為弱勢者服務的歷程,提升心靈價值,以體現公益互助的意義。慈濟內湖園區除了有水保公園供民眾休憩之外,更是內湖居民做志工、服務他人的地方,透過慈善行動提升自我生命的價值。

歷年來,風災水災的發生多集中在基隆、汐止、南港等地區,因此從救災角度來看,慈濟內湖基地馳援災區有地利之便;同時基地近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系統,也方便 大臺北各地志工動員。每逢災難慈濟志工聚集於此,如象神颱風與納莉颱風侵襲臺北之際,志工就集中至此地發放了80萬個熱便當,並提供各種救災應急的工作, 以歷次經驗證實,內湖基地的確發揮了極大的功能,具體展現民間團體配合政府救災濟災,並補足公部門有限資源的最佳範例。

慈濟志工走入內湖社區,推廣環境教育、落實社區慈善工作已經超過16年。志工們藉由舉辦健康諮詢活動,如同家人般關心住民的健康,傾聽他們心理的愁苦,撫平內心對於愛的渴望。幾次大型災難中,慈濟人以內湖基地做為救災中心,帶領民眾親幫親、鄰幫鄰,製作便當、發放物資、清掃家園,發揮互助合作的團體力量,讓愛與善得以循環。這是內湖社區在高科技發展後,人與人之間聯繫情感的機會。

慈濟長期以來關懷社區老人、年幼孩子,許多白天獨居的老人到慈濟基地做環保、和人聊天,心情輕鬆許多。未來若慈濟園區增設社會福利中心,除了老人家能夠持續做環保;年輕人利用假日做志工,體會付出的快樂;父母則帶著孩子參加親子活動,放鬆緊張一周的人際關係。透過付出與良善的人際互動,才是內湖人心靈的需要。愛自然、愛人、愛社區,慈濟正在內湖打造一個充滿大愛的園區。

問14:慈濟的計劃申請,是否符合環評規定?

答14:
慈濟內湖改善計畫,主要為文教(慈善志工訓練、社區愛心推廣教育……等項目),內湖基地的規劃案也都以平地為使用空間。

依環境影響評估法、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,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等相關規定,慈濟內湖基地皆未達需辦理環評之規模,依法不需環評。

問15:慈濟如何與持續並積極與社區居民、社會大眾、相關人士等溝通說明?

答15:
慈濟於民國99年12月06日都委會第620次大會(續會)至今,持續與社區居民、專業人士及社會大眾等積極溝通。

在社區居民部分,慈濟於民國100年02月至11月在內湖區居民、明湖社區、東湖社區、大湖國小舉辦超過10場社區人文茶會,民國101年8月14日,也拜訪內湖區張金鎮區長、大湖里郭坤祥里長、秀湖里謝明毅里長,說明慈濟內湖基地改善計畫。

另外,慈濟也邀請環保專家前來基地實地了解,包含立法委員張曉風女士、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施信民先生,主婦聯盟董事長陳曼麗小姐、臺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、臺大城鄉研究所黃麗玲所長、陳玉峰教授、臺北大學廖本全教授、行政院環保署沈世宏署長、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余烈理事長、臺北市礦業技師公會蔡穗理 事長等。此外,慈濟也曾向綠黨潘翰聲先生請益。

雖然彼此的意見不見得完全一致,但慈濟也都展現最大的誠意,向學者專家們請益與進行溝通說明。

近期慈濟將持續與社區居民、專家學者進行公開的溝通與說明。【詳細內容,請參閱慈濟內湖園區主要計畫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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