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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17/04/05晨語簡記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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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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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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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2017/04/05晨語簡記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   2017/04/05晨語簡記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 Empty周三 4月 05, 2017 5:53 pm

20170405晨起薰法香,慧命日增長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 
(個人筆記草稿,僅供參考,正確內容,請以未來大愛台播出的為主,感恩! 
 
有為法則有造作謂之有為,是因緣所生,事物盡有為法;
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,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:有為法。
 
  那就是說,「有為法」就是「有造作」,就是叫做「有為」。這項東西本來是沒有的,也就是要人去想,我要什麼東西,我來設計;我設計,若用什麼樣的材料,和什麼樣的物質會合起來,那就是有法。有這個方法去利用物質,用我們的心思去將它合成起來,這叫做「有為法」。這個「有為法」,就是我們人心思的造作,沒有的,用心去完成它,這都叫做「有為法」。我們人間差不多都是在「有為法」,所以就有計較心。若什麼都沒有,計較什麼啊?就是因為心有所計較,所以,他就會去用心思,去造作,很多的事情都是因為心思造作來而所有完成。世間這麼多的物質都是經過心思,我們的心去它思考,去完成。
 
  很多原來的東西,後來變相、變名,不同!同一個大地,土地,土地的物質,我們能夠拿來做幾項用途?很多。每天早上,端起碗來,你們知道嗎?這個碗,不離開土。去看看慈師父的陶藝坊,不就是在那裡做手拉坏!手拉坏,手裡在拉、拉、拉,那材料是什麼?土。經過了一番的心思,土變成碗、杯子、盤,種種的器具,也能夠製燈籠(陶燈),也能夠……。總是心如工畫師,無畫而不有,全都是用心將它造作起來。什麼東西,只要你心的相是什麼?它就造出什麼相。同一項的物質,不同的名稱,不同的相,是人所需要用的,他就是要去用心。有的是裝飾的,也是用心,這全都是同一項物質。原來就有,在大地的一堆土,能夠成為生活中所用的器具,也能建房屋。土塊,以前的人用土,這樣一塊一塊,四四方方,用稻草、用黏土這樣將它做成一塊一塊土磚,拿來建房屋。土磚建的房屋,冬暖夏涼,這就是用土製成。
 
  土,也可以變成瓦,這也是用土去燒成瓦,土變成瓦,土變成磚,或者是紅磚。燒磚愈來愈發達,土經過火燒,叫做「紅磚」,它也是土。再來更發達的,將土拿來燒為水泥;高樓大廈,無不都是用土,光是一個土,因人的心思,將它變變變,變成各種不同的形,不同的用途,不同的名稱,這都叫做「有為法」,有所作為的形相的名稱,這全都是。所以,「是因緣所生」。只有土,有作用嗎?還要水,還要選擇土質,什麼樣的土質能夠做土磚?只有土,還不夠,它需要黏性,要用黏的土;還需要稻草,稻草將它攪拌在土裡,這樣加強它耐久的強度。所以,製磚,要有水,還要分析它的性,是什麼樣的土性能夠做什麼東西?土磚就是這樣製成。
 
  而一般的磚又是要用什麼土質?經過火燒過,才會很堅固,才會硬呢?而要做水泥的,到底要什麼樣的土質?怎麼樣經過歷練過就成為水泥。所以,光是土,就有很多不同的質,不同的性,土的性和質也是要經過了人的心思去將它分別,這能燒成瓷,能做磚,能做水泥能做土磚等等。光是這樣,它就要有它的因,有它的緣。很多項,水分,或者是它的土性,經過烈火洪爐,它會成為什麼東西?這全都是有為法,有所造作而成就的物質,所以這都是「有為法」。「是因緣所生」。因緣所生的事物,這因緣,真的要有水、要有火,要有器具,才能夠一一完成它,人所需要的物質,它的形態、它的名稱,在人生活中所需要利用的,需要的是因緣和合。人和東西怎麼樣去將它變化成物、相、名,這個東西有這個相,將它命什麼名?這全都是因緣會合,若沒有人的心理的起動,這些東西它不會自己會合,需要是人去設計,需要人去造作。所以,會成為形相不同,不同。
 
 所以,「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」。一切的因緣,人有心,想要的東西設計好,但原料沒有成就,也沒有辦法合成起來。所以,要有「能」、「所」,有能造作的人,他會設計,他會想要,他會想種種的形式。他會想什麼東西是這樣的性質,什麼東西是不合這個形相、物質的性,它就不可用。所以,能去選擇,能去造作的人是「能」;「所」,這些物質是被所用的。它(物質)是什麼性,人類慢慢將它分析,就是這樣,什麼樣的性,什麼樣的質適合做什麼樣的東西,做很多很複雜的東西,由人去挑選過,去合成起來。所以,因緣能造作。由人去造作。「所生之事物」。外面的境界,外面的物質,是被所完成的東西。所以,「能所」,要有因緣,要有「能」與「所」。人是「能」,可以去做的,能創作很多東西,是人去創作。所有的東西是被人所利用,所以「能所」和「因緣」要會合。
 
  「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」。所造作的東西,這些東西一定要有因緣會合。你要一張桌子,這張桌子,它的材料是什麼樣的材料,堪得做一張桌子嗎?這個桌子若材質不好,不堪用。你說用榕樹,難道能做桌子嗎?沒辦法,硬梆梆、密麻麻,不是能做器具的東西,不能做。這就是要有種種的質料去將它完成,要選擇。所以,「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」,就是要有因緣在,這叫做「有為法」。能夠做的,人想得到,做得到,能夠做的,這叫做「因緣法」。
 
  我們要很用心去體會它,我們日常生活,到底所做的東西是什麼?所以,集一切的物質來完成一項東西。要完成的過程,沒有一樣東西是不受破壞。因緣能夠完成,因緣也能破壞一切。原始的一直被破壞了,新生成的東西愈來愈多。這就是現在的世間相,它有相,就是因為經過了「能所」,人會去造作,物是被改造利用的,就成為現這個相。所以,這個「能所」,就是這樣,在我們日常生活所接觸到。
 
*無始來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。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。
無量義經:其心寂靜,常在三昧,恬安澹泊,無為無欲。
 
  所以,「無始來」,無始以來,「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」。原來就是沒有,有人有心也沒辦法將它造作出來,這是一項非常,從原始就有的。本來就有,不是有刻意能造作的人,也不是有被造作的東西,這本來它就有,不用人去造作。就像,巧合,那個心都不去造作它,但是忽然間無中生有,是不是無中生有呢?不可思議。好像在二00六年,十月間,有一篇報導,就是報導流星殞落燒傷老人,有這篇報導。那就是,有一位老人家七十多歲了,好像在德國發生這件事情,七十七歲的老人,他的屋子在鄉村裡,在曠野的地方,本來都很安逸、很恬靜,不知道怎麼樣,突然間,他的房屋,農舍,被一道光,從天而降,這道光落在這間房屋裡,直射到老人的手和臉,只是這樣閃一個光,這個東西好像打到這個老人一樣。
 
  一道的光,這個老人就受到嚴重的傷,手和臉都嚴重受傷,到底是怎麼受傷的?一直在調查,四周無人的農舍,尤其老人平時也沒有跟人怎麼樣,也什麼都沒有,就只是有人遠遠地看到一道光,這樣落在這老人的房屋裡,就只是這樣。鄰居也都距離很遠,只是眼睛接觸得到。但是這道光就是落在這個老人的屋裡,鑽進去。警方傷腦筋,一直調查,到底這道光是怎麼來的?後來,經過了天文學家說:「剛好,天文臺觀測到地球運行的軌道上,正好通過一片流星碎片的區域。」地球通行、運行過去,剛好遇上流星碎片發射出來之時。這樣,那個碎片直接殞落在這個老人的家,進入他的房子裡面,就這樣燒傷這位老人。巧不巧呢?這個天際,常常有散布的小殞石,通過地球成為流星,我們有時也會看到,「流星哦!」以前的人說:「若看到流星,就會歹運。」確實,果然這位老人很歹運。
 
  這個流星是直接落在他的身上,這是流星,就是從天而降。這大自然界不知道,無始以來,成、住、壞、空,說不定哪一顆星球老化了、哪一顆星球碎掉了,就這樣成為碎片殞星,墜落下來。這樣因緣,他受傷了。這不是人所造作,不是人所為的,無法去分析這個由來。我們現在是因為剛好看到那麼多年前,二00六年的十月間,在德國,有這位老人,七十多歲了,殞星這樣落在他身上。滾燙的火,無形無蹤,閃了就過去,竟然將他的手和臉,就這樣燒傷了,這實在是很不可思議。這是無所為,但是它發生了,這不是人造作,應該這也叫做「無所為」,不是人所造作的。無能、無所,這就是大自然,一個無始以來那個天體,宇宙天體間,它的成、住、壞、空,自然界。
 
  所以,「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」,這就是無造作的念。那個老人應該就是有造作,過去生就是因緣所造作,要不然這麼的大,天際之中,別人看到的只是一顆流星過去,一道光,流星,這樣剎那就過去了。怎麼會那麼剛好,剛好在他的身上發生呢?這是全世界唯一的一個。這就是他可能有這樣的因緣,因緣巧合,不是有人造作,這是無所為法,也沒有人有辦法去將一個殞星拿來射到老人身上,這是不可能。但是偏偏他的因緣就是這樣碰到了,就是無緣由的就這樣發生。所以,無為法。「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」。什麼叫做「無為」呢?就是無造作的念,像這位老人,他也無造作,而他,他也沒有起什麼貪念,但是他碰上了,這不是有造作,有所作為,是有這因緣,就是沒辦法。
 
  所以,《無量義經》這樣說。《無量義經》大家常常在讀,「其心禪寂,常在三昧,恬安憺泊,無為無欲。」所以說,我們的心若能這樣常常很寂靜,心不會受外面的物質將我們誘引過去。有形、有相、有名,這些東西都是人所作為。我們的心若沒有去造作它,這些形相都是歸在大自然。就是有造作,它就是一項東西變成無量數的形相、名稱。人的心若這樣很恬寂,那就是保存著大自然,土歸土、水歸水,回歸它的原形,這就是沒有什麼因緣去將它會合造作,就要看我們人的心是不是寂靜呢?是不是不動,不起雜念,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形去造作,就沒有了。所以,心若沒有很多的欲念,自然在日常生活中,該做的事情就來做。多餘的,我們就不用太過於去爭、去取,心自然就這樣很恬安憺泊」。所以,「無為無欲」,我們的心沒有什麼樣的欲念,所以一切自然,就是叫做「無為」;「無為」就是很自然,沒什麼樣去「能做」和「所做」,都沒有。我們要很用心,有相、無相。下面我們會看到有相、無相,有為、無為,這就是我們很要用心去體會。前面的文,
 
經文:「販肉自活,衒賣女色,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。兇險相撲,種種嬉獻,諸淫女等,盡勿親近。莫獨屏處,為女說法,若說法時,無得戲笑。入里乞食,將一比丘,若無比丘,一心念佛。是則名為,行處近處,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。」
 
  「販肉自活,衒賣女色,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。」殺生,來做維持我們的生活,不要哦!若是這樣的環境,我們不要投入進去。「衒賣女色」,就是販賣女色,這是不道德的事情,所以這也不可親近,這種色情的場所,也要避離。「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」。還有,「兇險相撲,種種嬉戲,諸淫女等,盡勿親近。」這樣做那種很危險的遊戲等等,這種的戲笑,這種的色情,我們全都不可親近。又再「莫獨屏處,為女說法」。男女之間要很正當,不要有私情,不要在暗角裡說話,這樣容易惹來怨嫌,會讓人嫌疑等等。世間不就是常常為了男女之情,發生家庭問題、社會問題,及很多不愉快的事,或者是世間有很多禍端,就是這樣發生。所以,感情還是要很用心去注意。
 
  若是要為她說法,那一定要用很端莊的態度,要在公眾的地方,這前面都說過了,不要在戲笑群中投入。假使若要去鄉里、去村莊弘法,不要自己一個,還是要有人作伴。若沒有人作伴,還是要念佛心,律己心,端端莊莊的,這樣,用很有威儀,不要輕浮,這就是佛陀的交代。對這弘法的人,「是則名為,行處近處,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」。若能夠這樣避離了是非,也就是我們要弘法,我們能夠走進去,弘法就能夠很安全。聽法的人受用,講法的人歡喜,彼此之間,日常生活一切合法,我們都會很安樂,很歡喜。接下來的文就說,
 
經文: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,有為無為,實不實法,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。」
 
有為:有所造作是世間法,故云不實,
無為:即出世間法,故名無為。
 
  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。前面的經文,我們要很清楚,要很了解。這是前面的經文,我們若清楚之後,接下來後面的經文又對我們說,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,有為無為,實不實法,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。這要用心聽清楚。「有為」,就是剛才所說過的,「有所造作是世間法,故云不實」。才會用心設計,從大自然的資源中,要將它成就出什麼樣的相,什麼樣的用途,什麼樣的名稱,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世間裡,就是這樣「有造作」,世間就有事、有物,有事物,那自然世間就有爭端,這是很實在的道理。所以,這些所造作的東西,它是不是就能這樣永遠呢?沒有,它也有造作的過程,也有壞掉的時候。所以到最後,還是歸於「空」。世間的物質,無論如何,它總是有壞掉時,有不堪用時,那就是「不實」。東西,用心計較將它完成,但是最後這個東西也報廢掉了,所以這些東西還是不實。只要是世間有造作的東西,都不牢固,就不實用了,這叫做「不實」。
 
  若「無為」呢?「無為法」就是「出世間法,故名無為」。不是為世間造作,道理我們就是要讓大家很了解,因為道理無形、無體相,但是要讓大家清楚了解,從我們的心識,我們的心理,我們的意識能夠這樣分分明明,是非分得清楚。我們不好的脾氣,如何改變過來?如何待人接物?這是一個道理,道理無形、無相,能夠說出去,但是,「言語道斷」,說出去了,接受的人要趕緊吸收進來,用在心裡,用在行動。說出去的人就說出去了,道理看不到,語言無形相,但是雖無形相,入你的耳根,住在你的心中,用在你的日常生活裡,還是能夠用的。道理能用,但是無體相。我們吸收來用,在轉我們的心念,淨化自心,讓我們的意識清清楚楚。
 
  用在今生,如何利益人群;來生,意識,萬般帶不去,就是這個業識,很清楚的淨業,帶來到我們下一世,人說「讀前世書」就是這樣。這雖然無形,卻是萬法的體性,將它濃縮起來,用語言說出去。傳法是這樣,外在造作的方法,也是這樣,因為它無體相。這個東西要如何做?師傅來傳授,師傅有方法,但是看不到,要用心學。學了之後,用心去設計,才成為東西,這是同樣的道理。所以,法是用在如何淨化人心,佛法就是這樣。世間法,那就是師傅傳徒弟,這東西如何去完成,這就是世間法。傳佛法,那就是無形、無相,這樣對你說,你的心得吸收到,轉變你的心念,你雜亂的心變成了「靜思惟」,將心靜下來,思考正確,引導人人向正方向走,這叫做「佛法」,叫做「出世間法」。
 
*萬法體性之義,則為法性;就其體真實常住,則為真如實相。
 
  所以,就有為法,則為有為。「萬法體性之義」。萬法體性,那就是有很多的方法,用在世間法,就是有生滅法;用在出世間法,那就是以法性,法性就是這樣相傳。「就其體真實常住」。這個法性常住,常常就是在的。我們今生可以用,來生還是很深的在我們的意識裡面。同樣這個法還是長長久久,不是像世間的法,造作之後物資有敗壞掉的時候,不是。它是永恆常住,因為這樣,所以它的體是「真實常住」。你要說法有體嗎?沒有,但是若要認真說它的體,就是我們受用的法。這個受用的法,你受用了,你自己轉變你的心思。這個法,你用了,對法來說,不增不減。因為說給你聽,法還是在,它沒有增減,它沒有形相,所以它是常住,同樣的道理。
 
  若是傳方法,去造作,這些東西就不見了。功夫,這次是老師傅教的,很好,但是現在不必用到老師傅的這個方法了,老師傅也不見了,這個方法也失傳了,就不見了,這就是「法」,世間法都有失傳,或者是成就起來的東西就會有敗壞,這就是叫做「世間法」。佛法永遠不增不減,我說給你聽,我理解的法也沒有減少;你有用的法,能夠再增加。了解之後,你看到其他的環境,看到事,能夠來會理,所以你聽進去的,你能夠與世間事會合起來,這法就在你的心裡增長,多了解。在我呢?我不增不減,因為我說過之後,我就說出去了,對我來說沒有減少,沒有損失,這就是永恆的法,所以「就其體真實常住,則為真如實相」。這是真如,這是實相。
 
經文簡釋: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
菩薩六度,名為上法。
緣覺所修,名為中法。
聲聞四諦,名為下法。
 
  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。又再,我們要很注意,什麼叫做上法、中法、下法?「菩薩六度」,名為「上法」;「緣覺所修」,名為「中法」;聲聞所修的是「四諦」,名為「下法」。那就是大、中、小法,就是上、中、下法,是一樣的意思 。下法就是聲聞小乘,中法是緣覺乘,上法是菩薩乘。這也能夠叫做「上中下法」。
 
*不行:如非佛道者不當行,即法無所行,不為,無法執。
 
  「不行」,那就是「如非佛道者不當行」。因為世間很多很複雜,除了這三乘法以外,還有非佛法,「非佛道」,我們就不要去行。「即法無所行,不為,無法執」。意思就是說,不是佛法,我們就不應該去靠近。前面就已一直說,邪見,或者是很多很多不該親近的,我們不能去。但是,我們有法,而對機的對象不是很成熟,我們不用勉強要進去。剛才也說要注意,不要去,就是有法也不能這樣強去施為。時間還沒有到,因緣還沒有成熟,我們的力量還沒有很完全,所以我們也不要去說。
 
  這前面說過了,我們要警惕自己,不是佛法,我們不要去親近;不對機,我們也不要進去;即使有法,也不能去施用,我們也不用掛礙,所以「不為,無法執」。這個時候不是能夠去做的,我們就先放下,不用去執著。有的人「本欲度眾生,反被眾生度」。不敢去度,但是心在那個地方很不安。我們也要放下,等待時機,等待因緣成熟,若不能做,就是不能去勉強。像最近,一直聽到天下多少的災難,評估起來,路還沒有通,橋斷了。這個國家、那個國家裡面很亂,還沒有辦法進去等等,這全都還是不可為,也不能強去救濟。心放在那裡擔憂,也沒有用,就要暫時放下。世間事也是這樣啊!
 
經文簡釋:「有為無為」
有為:謂有生滅法;即是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。
無為:謂無生滅法。即是空寂涅槃二乘小行方便之法。
 
  所以,「有為無為」。意思就是說,「有為」就是「謂有生滅法」。剛才說過的,一堆土,這座山,整座山是很美,為了人間需要的東西,破壞了山形,山裡面所蘊藏的東西,就被人一直挖去了,土也好,土質的裡面還有含著銅、金、銀,或者是錫,很多的金屬在那裡面,就這樣,有為法,人不斷去取它,將這些東西取出。本來就是一座山,山裡面含著很多物質,人類不斷去用心,去取得裡面所含的物質。常常在說現在科技很發達,這些發達的東西,都是破壞這些有形大地,從中抽取出來,那個精要的東西,再用在現在的科技裡。所以,這是大破壞。我們用東西要很惜福,要好好將它珍惜,才不會一直淘汰掉;淘汰掉,就一直浪費,這些山河大地、自然景物,就這樣一直被消滅掉。
 
  所以,「謂有生滅法」,這就是「有為」。本來大自然就是這麼豐富,就是因為它豐富,因為它豐富,所以才受到破滅,才這樣被破壞、滅掉了。滅彼生此,山地、水土都整個破壞了,就生起了這麼多人人很方便在生活上應用的東西。所以,「即是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」。在這個地方,我們就知道,就是因為「有為」,所以「有生滅法」。就是這樣破壞,就產生了這麼多人類在使用的東西,這個過程。結果呢?就是世間因果,因為破壞,現在大地反撲了,所以氣候不調,災難偏多。山河大地受損傷,大雨這樣一直下,那就是整個村莊都會滅掉,這就是因果。「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」,這叫做「有為」。我們要很用心。
 
  若是「無為」呢?就是「謂無生滅法」。不生不滅,法原來就是這樣,你說再多的法出去,對說的人,沒有減少;對聽的人,能夠受用,他會「增」,增加慧命,增加智慧,源源不斷,「一理通,萬理徹」。一個法說出去,人人所聽的,體悟到的,因境界不同,受用就不同,那個智識也就不同。聽聽志工早會,我們醫生、護士、醫技同仁,都會來分享啊!像昨天簡副院長(大林慈院簡瑞騰副院長)他所說的 ,他說他的醫療,他也會再回過頭來說:「一大早師父在說的,就是這樣的法」。趙院長(臺北慈院趙有誠院長)在分享的時候也是。一個病人,怎麼會這樣?因肝的問題,來看看。看一看,後來病人就問他:「明天早上還有薰法香嗎?」「你怎麼會這樣問?」原來也是因緣牽引。
 
  他四十多歲,酒喝到肝都壞掉了,一輩子醉茫茫,已經到這樣的程度。但是他就是有一個因緣,趙院長一直追問他要細說因緣,才知道說他在沒有多久以前,撿到一隻鴿子。鴿子的腳有一個腳圈,知道牠的主人是什麼人。他一念好心,將這隻斑鴿撿起來,循著牠的腳圈,知道主人在哪裡,打電話給主人,原來這個主人的親戚就是養那隻斑鴿的主人。聽到了,覺得這個人怎麼這麼好心,救到我的斑鴿,還打電話來。他就去看他,原來他就是愛喝酒的人,開始與他互動,要勸他戒酒。他就用團隊,有師姊,也有師兄來關懷他,所以他就這樣認識慈濟,就這樣想要戒酒,就這樣來看醫生,就這樣才會問說:「你有沒有在薰法香?」因這個因緣,所以因醫療也能夠接觸到佛法,在那個境界,他會增加了解,因緣就是這樣牽引。是啊!這就是叫做「因緣」,「因緣法」。若是「無為」呢?「謂是無生滅法」。是無生、無滅。所以,「即是空寂涅槃二乘小行方便之法」。這些二乘,就是要求得能夠解脫,不敢再來人間。
 
經文簡釋:「實不實法」
實:謂有實體之實法;即是有宗,執一切法悉是實有。
不實:謂實體上分位之假法。即是空宗,空有二見,皆非佛乘。求佛道者,不當行也。
 
  所以,「實不實法。實:謂有實體之實法」。「實不實法」,要用心去了解。「實」就是這樣,在這「有為法」,其實是在「無為法中」。「實」就是「無為」;不實,那就是「有為」。是實法,那就是無為法。「即是有宗」,那就是有它的宗旨,法就是有它的宗旨,有它的法統,這樣很順利傳下來。「執一切法悉是實有」,這個法,我們若是去用它這個法,小乘,就是聲聞、緣覺,他們認為有這樣的法,所以我就是執在這樣的法。我就要能夠一世解脫,入涅槃,這就是有這樣「執為實法」。
 
  「不實法」呢?那就是「謂實體上分位之假法」。在實體上來分位之假法。是過程的法,他若能夠了解,這是佛陀要引導人入佛門,接受法,所以要有過程,有小乘、中乘,這就是我們的分宗別類,就是這樣的過程。佛法本來就是很清楚,但是為了讓大家了解,就這樣分類,有「空宗」、「有宗」,就這樣分類過來。「即是空宗,空有二見」,他就會分出了是「空」、是「有」,這不是究竟,「皆非佛乘」,這不是究竟,所以我們剛才說「非佛法」,不是究竟的佛法,是過程而已。「求佛道者,不當行也」。我們真正要求佛道,不應該是這樣。
 
經文簡釋:
「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;此為無眾生執。佛法平等,普被一切。亦不必得,分別男女。
 
  「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。其實眾生平等,前面一直在說,女人不可親近,不男之人不可親近。眾生都平等,但是偏偏有世間的相,會惹起人的心欲,惹起人心的煩惱,佛要我們預防。所以,其實,說到清楚,認真到後來,就是不分別是男、是女。像龍女,說她年紀小,又是女身,她轉一個身,到南方成佛去了。所以,我們要徹底了解,佛性就是不分,全都是平等。
 
  「此為無眾生執」,這就是實法。「佛法平等,普被一切」,沒有人、動物等等的分別。所以,「普被一切」。「亦不必得,分別男女」。亦不必有所得的心,也沒有分別的念。我們若能夠這樣,自然,我們的日常生活就在佛法中。這「實」和「非實」,我們要清楚了解。「有為」、「無為」,我們若能夠了解,大體上,佛法我們就能夠清楚。所以,我們要時時多用心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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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0405晨起薰法香,慧命日增長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
(個人筆記草稿,僅供參考,正確內容,請以未來大愛台播出的為主,感恩!

有為法則有造作謂之有為,是因緣所生,事物盡有為法;
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,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:有為法。

那就是說,「有為法」就是「有造作」,就是叫做「有為」。這項東西本來是沒有的,也就是要人去想,我要什麼東西,我來設計;我設計,若用什麼樣的材料,和什麼樣的物質會合起來,那就是有法。有這個方法去利用物質,用我們的心思去將它合成起來,這叫做「有為法」。這個「有為法」,就是我們人心思的造作,沒有的,用心去完成它,這都叫做「有為法」。我們人間差不多都是在「有為法」,所以就有計較心。若什麼都沒有,計較什麼啊?就是因為心有所計較,所以,他就會去用心思,去造作,很多的事情都是因為心思造作來而所有完成。世間這麼多的物質都是經過心思,我們的心去它思考,去完成。

很多原來的東西,後來變相、變名,不同!同一個大地,土地,土地的物質,我們能夠拿來做幾項用途?很多。每天早上,端起碗來,你們知道嗎?這個碗,不離開土。去看看慈師父的陶藝坊,不就是在那裡做手拉坏!手拉坏,手裡在拉、拉、拉,那材料是什麼?土。經過了一番的心思,土變成碗、杯子、盤,種種的器具,也能夠製燈籠(陶燈),也能夠……。總是心如工畫師,無畫而不有,全都是用心將它造作起來。什麼東西,只要你心的相是什麼?它就造出什麼相。同一項的物質,不同的名稱,不同的相,是人所需要用的,他就是要去用心。有的是裝飾的,也是用心,這全都是同一項物質。原來就有,在大地的一堆土,能夠成為生活中所用的器具,也能建房屋。土塊,以前的人用土,這樣一塊一塊,四四方方,用稻草、用黏土這樣將它做成一塊一塊土磚,拿來建房屋。土磚建的房屋,冬暖夏涼,這就是用土製成。

土,也可以變成瓦,這也是用土去燒成瓦,土變成瓦,土變成磚,或者是紅磚。燒磚愈來愈發達,土經過火燒,叫做「紅磚」,它也是土。再來更發達的,將土拿來燒為水泥;高樓大廈,無不都是用土,光是一個土,因人的心思,將它變變變,變成各種不同的形,不同的用途,不同的名稱,這都叫做「有為法」,有所作為的形相的名稱,這全都是。所以,「是因緣所生」。只有土,有作用嗎?還要水,還要選擇土質,什麼樣的土質能夠做土磚?只有土,還不夠,它需要黏性,要用黏的土;還需要稻草,稻草將它攪拌在土裡,這樣加強它耐久的強度。所以,製磚,要有水,還要分析它的性,是什麼樣的土性能夠做什麼東西?土磚就是這樣製成。

而一般的磚又是要用什麼土質?經過火燒過,才會很堅固,才會硬呢?而要做水泥的,到底要什麼樣的土質?怎麼樣經過歷練過就成為水泥。所以,光是土,就有很多不同的質,不同的性,土的性和質也是要經過了人的心思去將它分別,這能燒成瓷,能做磚,能做水泥能做土磚等等。光是這樣,它就要有它的因,有它的緣。很多項,水分,或者是它的土性,經過烈火洪爐,它會成為什麼東西?這全都是有為法,有所造作而成就的物質,所以這都是「有為法」。「是因緣所生」。因緣所生的事物,這因緣,真的要有水、要有火,要有器具,才能夠一一完成它,人所需要的物質,它的形態、它的名稱,在人生活中所需要利用的,需要的是因緣和合。人和東西怎麼樣去將它變化成物、相、名,這個東西有這個相,將它命什麼名?這全都是因緣會合,若沒有人的心理的起動,這些東西它不會自己會合,需要是人去設計,需要人去造作。所以,會成為形相不同,不同。

所以,「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」。一切的因緣,人有心,想要的東西設計好,但原料沒有成就,也沒有辦法合成起來。所以,要有「能」、「所」,有能造作的人,他會設計,他會想要,他會想種種的形式。他會想什麼東西是這樣的性質,什麼東西是不合這個形相、物質的性,它就不可用。所以,能去選擇,能去造作的人是「能」;「所」,這些物質是被所用的。它(物質)是什麼性,人類慢慢將它分析,就是這樣,什麼樣的性,什麼樣的質適合做什麼樣的東西,做很多很複雜的東西,由人去挑選過,去合成起來。所以,因緣能造作。由人去造作。「所生之事物」。外面的境界,外面的物質,是被所完成的東西。所以,「能所」,要有因緣,要有「能」與「所」。人是「能」,可以去做的,能創作很多東西,是人去創作。所有的東西是被人所利用,所以「能所」和「因緣」要會合。

「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」。所造作的東西,這些東西一定要有因緣會合。你要一張桌子,這張桌子,它的材料是什麼樣的材料,堪得做一張桌子嗎?這個桌子若材質不好,不堪用。你說用榕樹,難道能做桌子嗎?沒辦法,硬梆梆、密麻麻,不是能做器具的東西,不能做。這就是要有種種的質料去將它完成,要選擇。所以,「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」,就是要有因緣在,這叫做「有為法」。能夠做的,人想得到,做得到,能夠做的,這叫做「因緣法」。

我們要很用心去體會它,我們日常生活,到底所做的東西是什麼?所以,集一切的物質來完成一項東西。要完成的過程,沒有一樣東西是不受破壞。因緣能夠完成,因緣也能破壞一切。原始的一直被破壞了,新生成的東西愈來愈多。這就是現在的世間相,它有相,就是因為經過了「能所」,人會去造作,物是被改造利用的,就成為現這個相。所以,這個「能所」,就是這樣,在我們日常生活所接觸到。

*無始來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。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。
無量義經:其心寂靜,常在三昧,恬安澹泊,無為無欲。

所以,「無始來」,無始以來,「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」。原來就是沒有,有人有心也沒辦法將它造作出來,這是一項非常,從原始就有的。本來就有,不是有刻意能造作的人,也不是有被造作的東西,這本來它就有,不用人去造作。就像,巧合,那個心都不去造作它,但是忽然間無中生有,是不是無中生有呢?不可思議。好像在二00六年,十月間,有一篇報導,就是報導流星殞落燒傷老人,有這篇報導。那就是,有一位老人家七十多歲了,好像在德國發生這件事情,七十七歲的老人,他的屋子在鄉村裡,在曠野的地方,本來都很安逸、很恬靜,不知道怎麼樣,突然間,他的房屋,農舍,被一道光,從天而降,這道光落在這間房屋裡,直射到老人的手和臉,只是這樣閃一個光,這個東西好像打到這個老人一樣。

一道的光,這個老人就受到嚴重的傷,手和臉都嚴重受傷,到底是怎麼受傷的?一直在調查,四周無人的農舍,尤其老人平時也沒有跟人怎麼樣,也什麼都沒有,就只是有人遠遠地看到一道光,這樣落在這老人的房屋裡,就只是這樣。鄰居也都距離很遠,只是眼睛接觸得到。但是這道光就是落在這個老人的屋裡,鑽進去。警方傷腦筋,一直調查,到底這道光是怎麼來的?後來,經過了天文學家說:「剛好,天文臺觀測到地球運行的軌道上,正好通過一片流星碎片的區域。」地球通行、運行過去,剛好遇上流星碎片發射出來之時。這樣,那個碎片直接殞落在這個老人的家,進入他的房子裡面,就這樣燒傷這位老人。巧不巧呢?這個天際,常常有散布的小殞石,通過地球成為流星,我們有時也會看到,「流星哦!」以前的人說:「若看到流星,就會歹運。」確實,果然這位老人很歹運。

這個流星是直接落在他的身上,這是流星,就是從天而降。這大自然界不知道,無始以來,成、住、壞、空,說不定哪一顆星球老化了、哪一顆星球碎掉了,就這樣成為碎片殞星,墜落下來。這樣因緣,他受傷了。這不是人所造作,不是人所為的,無法去分析這個由來。我們現在是因為剛好看到那麼多年前,二00六年的十月間,在德國,有這位老人,七十多歲了,殞星這樣落在他身上。滾燙的火,無形無蹤,閃了就過去,竟然將他的手和臉,就這樣燒傷了,這實在是很不可思議。這是無所為,但是它發生了,這不是人造作,應該這也叫做「無所為」,不是人所造作的。無能、無所,這就是大自然,一個無始以來那個天體,宇宙天體間,它的成、住、壞、空,自然界。

所以,「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」,這就是無造作的念。那個老人應該就是有造作,過去生就是因緣所造作,要不然這麼的大,天際之中,別人看到的只是一顆流星過去,一道光,流星,這樣剎那就過去了。怎麼會那麼剛好,剛好在他的身上發生呢?這是全世界唯一的一個。這就是他可能有這樣的因緣,因緣巧合,不是有人造作,這是無所為法,也沒有人有辦法去將一個殞星拿來射到老人身上,這是不可能。但是偏偏他的因緣就是這樣碰到了,就是無緣由的就這樣發生。所以,無為法。「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」。什麼叫做「無為」呢?就是無造作的念,像這位老人,他也無造作,而他,他也沒有起什麼貪念,但是他碰上了,這不是有造作,有所作為,是有這因緣,就是沒辦法。

所以,《無量義經》這樣說。《無量義經》大家常常在讀,「其心禪寂,常在三昧,恬安憺泊,無為無欲。」所以說,我們的心若能這樣常常很寂靜,心不會受外面的物質將我們誘引過去。有形、有相、有名,這些東西都是人所作為。我們的心若沒有去造作它,這些形相都是歸在大自然。就是有造作,它就是一項東西變成無量數的形相、名稱。人的心若這樣很恬寂,那就是保存著大自然,土歸土、水歸水,回歸它的原形,這就是沒有什麼因緣去將它會合造作,就要看我們人的心是不是寂靜呢?是不是不動,不起雜念,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形去造作,就沒有了。所以,心若沒有很多的欲念,自然在日常生活中,該做的事情就來做。多餘的,我們就不用太過於去爭、去取,心自然就這樣很恬安憺泊」。所以,「無為無欲」,我們的心沒有什麼樣的欲念,所以一切自然,就是叫做「無為」;「無為」就是很自然,沒什麼樣去「能做」和「所做」,都沒有。我們要很用心,有相、無相。下面我們會看到有相、無相,有為、無為,這就是我們很要用心去體會。前面的文,

經文:「販肉自活,衒賣女色,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。兇險相撲,種種嬉獻,諸淫女等,盡勿親近。莫獨屏處,為女說法,若說法時,無得戲笑。入里乞食,將一比丘,若無比丘,一心念佛。是則名為,行處近處,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。」

「販肉自活,衒賣女色,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。」殺生,來做維持我們的生活,不要哦!若是這樣的環境,我們不要投入進去。「衒賣女色」,就是販賣女色,這是不道德的事情,所以這也不可親近,這種色情的場所,也要避離。「如是之人,皆勿親近」。還有,「兇險相撲,種種嬉戲,諸淫女等,盡勿親近。」這樣做那種很危險的遊戲等等,這種的戲笑,這種的色情,我們全都不可親近。又再「莫獨屏處,為女說法」。男女之間要很正當,不要有私情,不要在暗角裡說話,這樣容易惹來怨嫌,會讓人嫌疑等等。世間不就是常常為了男女之情,發生家庭問題、社會問題,及很多不愉快的事,或者是世間有很多禍端,就是這樣發生。所以,感情還是要很用心去注意。

若是要為她說法,那一定要用很端莊的態度,要在公眾的地方,這前面都說過了,不要在戲笑群中投入。假使若要去鄉里、去村莊弘法,不要自己一個,還是要有人作伴。若沒有人作伴,還是要念佛心,律己心,端端莊莊的,這樣,用很有威儀,不要輕浮,這就是佛陀的交代。對這弘法的人,「是則名為,行處近處,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」。若能夠這樣避離了是非,也就是我們要弘法,我們能夠走進去,弘法就能夠很安全。聽法的人受用,講法的人歡喜,彼此之間,日常生活一切合法,我們都會很安樂,很歡喜。接下來的文就說,

經文: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,有為無為,實不實法,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。」

有為:有所造作是世間法,故云不實,
無為:即出世間法,故名無為。

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。前面的經文,我們要很清楚,要很了解。這是前面的經文,我們若清楚之後,接下來後面的經文又對我們說,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,有為無為,實不實法,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。這要用心聽清楚。「有為」,就是剛才所說過的,「有所造作是世間法,故云不實」。才會用心設計,從大自然的資源中,要將它成就出什麼樣的相,什麼樣的用途,什麼樣的名稱,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世間裡,就是這樣「有造作」,世間就有事、有物,有事物,那自然世間就有爭端,這是很實在的道理。所以,這些所造作的東西,它是不是就能這樣永遠呢?沒有,它也有造作的過程,也有壞掉的時候。所以到最後,還是歸於「空」。世間的物質,無論如何,它總是有壞掉時,有不堪用時,那就是「不實」。東西,用心計較將它完成,但是最後這個東西也報廢掉了,所以這些東西還是不實。只要是世間有造作的東西,都不牢固,就不實用了,這叫做「不實」。

若「無為」呢?「無為法」就是「出世間法,故名無為」。不是為世間造作,道理我們就是要讓大家很了解,因為道理無形、無體相,但是要讓大家清楚了解,從我們的心識,我們的心理,我們的意識能夠這樣分分明明,是非分得清楚。我們不好的脾氣,如何改變過來?如何待人接物?這是一個道理,道理無形、無相,能夠說出去,但是,「言語道斷」,說出去了,接受的人要趕緊吸收進來,用在心裡,用在行動。說出去的人就說出去了,道理看不到,語言無形相,但是雖無形相,入你的耳根,住在你的心中,用在你的日常生活裡,還是能夠用的。道理能用,但是無體相。我們吸收來用,在轉我們的心念,淨化自心,讓我們的意識清清楚楚。

用在今生,如何利益人群;來生,意識,萬般帶不去,就是這個業識,很清楚的淨業,帶來到我們下一世,人說「讀前世書」就是這樣。這雖然無形,卻是萬法的體性,將它濃縮起來,用語言說出去。傳法是這樣,外在造作的方法,也是這樣,因為它無體相。這個東西要如何做?師傅來傳授,師傅有方法,但是看不到,要用心學。學了之後,用心去設計,才成為東西,這是同樣的道理。所以,法是用在如何淨化人心,佛法就是這樣。世間法,那就是師傅傳徒弟,這東西如何去完成,這就是世間法。傳佛法,那就是無形、無相,這樣對你說,你的心得吸收到,轉變你的心念,你雜亂的心變成了「靜思惟」,將心靜下來,思考正確,引導人人向正方向走,這叫做「佛法」,叫做「出世間法」。

*萬法體性之義,則為法性;就其體真實常住,則為真如實相。

所以,就有為法,則為有為。「萬法體性之義」。萬法體性,那就是有很多的方法,用在世間法,就是有生滅法;用在出世間法,那就是以法性,法性就是這樣相傳。「就其體真實常住」。這個法性常住,常常就是在的。我們今生可以用,來生還是很深的在我們的意識裡面。同樣這個法還是長長久久,不是像世間的法,造作之後物資有敗壞掉的時候,不是。它是永恆常住,因為這樣,所以它的體是「真實常住」。你要說法有體嗎?沒有,但是若要認真說它的體,就是我們受用的法。這個受用的法,你受用了,你自己轉變你的心思。這個法,你用了,對法來說,不增不減。因為說給你聽,法還是在,它沒有增減,它沒有形相,所以它是常住,同樣的道理。

若是傳方法,去造作,這些東西就不見了。功夫,這次是老師傅教的,很好,但是現在不必用到老師傅的這個方法了,老師傅也不見了,這個方法也失傳了,就不見了,這就是「法」,世間法都有失傳,或者是成就起來的東西就會有敗壞,這就是叫做「世間法」。佛法永遠不增不減,我說給你聽,我理解的法也沒有減少;你有用的法,能夠再增加。了解之後,你看到其他的環境,看到事,能夠來會理,所以你聽進去的,你能夠與世間事會合起來,這法就在你的心裡增長,多了解。在我呢?我不增不減,因為我說過之後,我就說出去了,對我來說沒有減少,沒有損失,這就是永恆的法,所以「就其體真實常住,則為真如實相」。這是真如,這是實相。

經文簡釋: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
菩薩六度,名為上法。
緣覺所修,名為中法。
聲聞四諦,名為下法。

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」。又再,我們要很注意,什麼叫做上法、中法、下法?「菩薩六度」,名為「上法」;「緣覺所修」,名為「中法」;聲聞所修的是「四諦」,名為「下法」。那就是大、中、小法,就是上、中、下法,是一樣的意思 。下法就是聲聞小乘,中法是緣覺乘,上法是菩薩乘。這也能夠叫做「上中下法」。

*不行:如非佛道者不當行,即法無所行,不為,無法執。

「不行」,那就是「如非佛道者不當行」。因為世間很多很複雜,除了這三乘法以外,還有非佛法,「非佛道」,我們就不要去行。「即法無所行,不為,無法執」。意思就是說,不是佛法,我們就不應該去靠近。前面就已一直說,邪見,或者是很多很多不該親近的,我們不能去。但是,我們有法,而對機的對象不是很成熟,我們不用勉強要進去。剛才也說要注意,不要去,就是有法也不能這樣強去施為。時間還沒有到,因緣還沒有成熟,我們的力量還沒有很完全,所以我們也不要去說。

這前面說過了,我們要警惕自己,不是佛法,我們不要去親近;不對機,我們也不要進去;即使有法,也不能去施用,我們也不用掛礙,所以「不為,無法執」。這個時候不是能夠去做的,我們就先放下,不用去執著。有的人「本欲度眾生,反被眾生度」。不敢去度,但是心在那個地方很不安。我們也要放下,等待時機,等待因緣成熟,若不能做,就是不能去勉強。像最近,一直聽到天下多少的災難,評估起來,路還沒有通,橋斷了。這個國家、那個國家裡面很亂,還沒有辦法進去等等,這全都還是不可為,也不能強去救濟。心放在那裡擔憂,也沒有用,就要暫時放下。世間事也是這樣啊!

經文簡釋:「有為無為」
有為:謂有生滅法;即是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。
無為:謂無生滅法。即是空寂涅槃二乘小行方便之法。

所以,「有為無為」。意思就是說,「有為」就是「謂有生滅法」。剛才說過的,一堆土,這座山,整座山是很美,為了人間需要的東西,破壞了山形,山裡面所蘊藏的東西,就被人一直挖去了,土也好,土質的裡面還有含著銅、金、銀,或者是錫,很多的金屬在那裡面,就這樣,有為法,人不斷去取它,將這些東西取出。本來就是一座山,山裡面含著很多物質,人類不斷去用心,去取得裡面所含的物質。常常在說現在科技很發達,這些發達的東西,都是破壞這些有形大地,從中抽取出來,那個精要的東西,再用在現在的科技裡。所以,這是大破壞。我們用東西要很惜福,要好好將它珍惜,才不會一直淘汰掉;淘汰掉,就一直浪費,這些山河大地、自然景物,就這樣一直被消滅掉。

所以,「謂有生滅法」,這就是「有為」。本來大自然就是這麼豐富,就是因為它豐富,因為它豐富,所以才受到破滅,才這樣被破壞、滅掉了。滅彼生此,山地、水土都整個破壞了,就生起了這麼多人人很方便在生活上應用的東西。所以,「即是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」。在這個地方,我們就知道,就是因為「有為」,所以「有生滅法」。就是這樣破壞,就產生了這麼多人類在使用的東西,這個過程。結果呢?就是世間因果,因為破壞,現在大地反撲了,所以氣候不調,災難偏多。山河大地受損傷,大雨這樣一直下,那就是整個村莊都會滅掉,這就是因果。「世間因果生死苦業人天之法」,這叫做「有為」。我們要很用心。

若是「無為」呢?就是「謂無生滅法」。不生不滅,法原來就是這樣,你說再多的法出去,對說的人,沒有減少;對聽的人,能夠受用,他會「增」,增加慧命,增加智慧,源源不斷,「一理通,萬理徹」。一個法說出去,人人所聽的,體悟到的,因境界不同,受用就不同,那個智識也就不同。聽聽志工早會,我們醫生、護士、醫技同仁,都會來分享啊!像昨天簡副院長(大林慈院簡瑞騰副院長)他所說的 ,他說他的醫療,他也會再回過頭來說:「一大早師父在說的,就是這樣的法」。趙院長(臺北慈院趙有誠院長)在分享的時候也是。一個病人,怎麼會這樣?因肝的問題,來看看。看一看,後來病人就問他:「明天早上還有薰法香嗎?」「你怎麼會這樣問?」原來也是因緣牽引。

他四十多歲,酒喝到肝都壞掉了,一輩子醉茫茫,已經到這樣的程度。但是他就是有一個因緣,趙院長一直追問他要細說因緣,才知道說他在沒有多久以前,撿到一隻鴿子。鴿子的腳有一個腳圈,知道牠的主人是什麼人。他一念好心,將這隻斑鴿撿起來,循著牠的腳圈,知道主人在哪裡,打電話給主人,原來這個主人的親戚就是養那隻斑鴿的主人。聽到了,覺得這個人怎麼這麼好心,救到我的斑鴿,還打電話來。他就去看他,原來他就是愛喝酒的人,開始與他互動,要勸他戒酒。他就用團隊,有師姊,也有師兄來關懷他,所以他就這樣認識慈濟,就這樣想要戒酒,就這樣來看醫生,就這樣才會問說:「你有沒有在薰法香?」因這個因緣,所以因醫療也能夠接觸到佛法,在那個境界,他會增加了解,因緣就是這樣牽引。是啊!這就是叫做「因緣」,「因緣法」。若是「無為」呢?「謂是無生滅法」。是無生、無滅。所以,「即是空寂涅槃二乘小行方便之法」。這些二乘,就是要求得能夠解脫,不敢再來人間。

經文簡釋:「實不實法」
實:謂有實體之實法;即是有宗,執一切法悉是實有。
不實:謂實體上分位之假法。即是空宗,空有二見,皆非佛乘。求佛道者,不當行也。

所以,「實不實法。實:謂有實體之實法」。「實不實法」,要用心去了解。「實」就是這樣,在這「有為法」,其實是在「無為法中」。「實」就是「無為」;不實,那就是「有為」。是實法,那就是無為法。「即是有宗」,那就是有它的宗旨,法就是有它的宗旨,有它的法統,這樣很順利傳下來。「執一切法悉是實有」,這個法,我們若是去用它這個法,小乘,就是聲聞、緣覺,他們認為有這樣的法,所以我就是執在這樣的法。我就要能夠一世解脫,入涅槃,這就是有這樣「執為實法」。

「不實法」呢?那就是「謂實體上分位之假法」。在實體上來分位之假法。是過程的法,他若能夠了解,這是佛陀要引導人入佛門,接受法,所以要有過程,有小乘、中乘,這就是我們的分宗別類,就是這樣的過程。佛法本來就是很清楚,但是為了讓大家了解,就這樣分類,有「空宗」、「有宗」,就這樣分類過來。「即是空宗,空有二見」,他就會分出了是「空」、是「有」,這不是究竟,「皆非佛乘」,這不是究竟,所以我們剛才說「非佛法」,不是究竟的佛法,是過程而已。「求佛道者,不當行也」。我們真正要求佛道,不應該是這樣。

經文簡釋:
「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;此為無眾生執。佛法平等,普被一切。亦不必得,分別男女。

「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。其實眾生平等,前面一直在說,女人不可親近,不男之人不可親近。眾生都平等,但是偏偏有世間的相,會惹起人的心欲,惹起人心的煩惱,佛要我們預防。所以,其實,說到清楚,認真到後來,就是不分別是男、是女。像龍女,說她年紀小,又是女身,她轉一個身,到南方成佛去了。所以,我們要徹底了解,佛性就是不分,全都是平等。

「此為無眾生執」,這就是實法。「佛法平等,普被一切」,沒有人、動物等等的分別。所以,「普被一切」。「亦不必得,分別男女」。亦不必有所得的心,也沒有分別的念。我們若能夠這樣,自然,我們的日常生活就在佛法中。這「實」和「非實」,我們要清楚了解。「有為」、「無為」,我們若能夠了解,大體上,佛法我們就能夠清楚。所以,我們要時時多用心啊!

花蓮薰法香筆記團隊感恩合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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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04/05晨語簡記《法華經•安樂行品第十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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